安庆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
7月18日,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基本任务、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四个方面对全市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一是 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意见》指出: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工作,对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深入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为打造平安安庆、法治安庆,建设美好安庆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 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基本任务。《意见》要求:各地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抓住机遇,顺势而为,依法规范,履行职责,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严格社区服刑各个环节规范运行。严格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守法律法规、禁止令和各项监督管理规定,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强化应急处置,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对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应对有效。切实加强教育矫正,严格落实教育矫正制度,把教育矫正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考核等硬性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促使他们自觉接受教育矫正、顺利融入社会的重要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特困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各级精准扶贫和脱贫计划,要积极推动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 三是 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意见》指出:要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队建制、实战性要求,健全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社区矫正机构,适应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属性,要重点加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专门机构和司法所建设,切实承担起社区矫正工作职责。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根据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的一定比例,建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工作。
(安庆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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