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7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
卫妇社秘〔2014〕58号
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7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阜阳市爱卫办,广德、宿松县卫生局,委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7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国卫宣传发〔2014〕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入推进无烟卫生系统创建工作
各地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厅〔2014〕2号)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推进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卫妇社秘〔2014〕131号)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无烟卫生系统创建活动,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纳入创建工作,将创建无烟卫生系统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质量控制、执法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检查和暗访评估,努力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目标。
二、广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世界无烟日为契机,因地制宜开展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今年在中小学生中继续开展“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新一代”签名活动(详见附件),各地可以和当地教育部门协商,积极组织当地的签名活动。各地在开展控烟宣传活动中,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注重宣传形式和内容的创新,致力建立稳定的宣传教育队伍,并将控烟宣传工作与创建卫生城市(镇)、文明城市、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等工作相结合,力求在全社会营造主动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的社会氛围。
三、相关资料上报要求
1.请各市、省直管县和委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于2014年6月15日前将各地、各有关单位2014年世界无烟日活动总结(包括文字和图片)报送至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请各市收集辖区范围内2013—2014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作品,并于2014年7月5日前报送至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
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卫生计生委妇社处联系人:程国聪
联系电话:0551-62998049
传真:0551-62998115
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联系人:洪涛
联系电话:0551-63674929
传真:0551-6367492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关于在全国中小学生中继续开展“拒吸第一支烟 做不吸烟新一代”签名活动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5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
抄送:中国健康教育中心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