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卫生监督所不再发放健康证 发证单位增至5家

09.07.2014  12:43
导读:7 月7 日,本报报道了滁州女工小芳(化名)在疾控中心办理健康证后,又被要求重办卫生监督所核发的健康证一事。滁州市卫生局拟对健康证的办理和监管予以调整,健康证体检发证单位扩大至5 家。

滁州女工小芳被要求重办卫生监督所核发的健康证

7 月7 日,本报报道了滁州女工小芳(化名)在疾控中心办理健康证后,又被要求重办卫生监督所核发的健康证一事,引起了滁州市卫生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记者从滁州市卫生局获悉,该局经过调查和分析,拟对健康证的办理和监管予以调整。

发证单位增至5 家,不含卫生监督所

滁州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连日来该局组成调查组,实地走访、认真调研,最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外地做法,结合当前情况,拟对“健康证”的发放以及健康检查工作进行规范。昨日,该局对所属相关单位下发了相关通知。

“通知”要求,按照“谁体检谁发证、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健康证体检发证单位扩大至5 家,分别是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滁州市皖东医院等二级及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和该市疾控中心五家医疗单位。此后,健康证明将由体检单位发放,体检单位在填发健康证明时应进行编号和加盖单位印章。记者注意到,原先发证单位滁州市卫生监督所不再承担发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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