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法院:便民利民 细节处彰显司法为民

29.08.2016  19:05
 

  安徽法院网讯  8月19日上午9时40分,伴随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南陵县人民法院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在繁昌县法院第三法庭拉开了序幕。

  这是一起事实清楚、标的较大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系南陵县辖区的某国有商业银行,被告张甲、张乙系亲属关系。2014年1月9日,被告张甲向原告借款200万元用于购货,借款期限一年,张甲、张乙分别以各自房产提供抵押。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张甲未归还借款本息,故原告诉至南陵县法院。

  送达过程中,承办法官从原告处得知被告张甲因涉嫌非法集资罪被羁押,但该刑事案件是否审结以及张甲具体羁押何处、是否已送往监狱服刑等情况均不得而知,送达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与经济损失,使案件能及时审结,本案的承办法官主动与本院刑庭、芜湖市中院刑庭多方了解,确认被告张甲被羁押在芜湖市女子看守所,该刑事案件已由市中院裁定发回繁昌县法院重审。

  此后,承办法官又马不停蹄辗转于看守所和繁昌县法院之间,完成了诉讼文书的送达工作,同时通过利用刑事案件的开庭时机,将庭审现场搬到了繁昌县法院,避免了案件待刑事案件结束赶赴监狱开庭的局面。庭审结束后,在征得张甲、张乙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承办法官指导张甲书写了授权委托书,为案件的宣判、文书送达和执行提供了方便。

  这次特殊的庭审,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官司法为民的温度。近两年来,南陵法院多措并举,通过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大厅、提供网上预约立案、建立巡回法庭等多种形式搭建便民利民平台,为辖区群众提供了多方位、多层次、高水准的司法便民服务,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