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出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24.08.2017  10:33

      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希望。南陵县历来重视儿童福利保障工作,为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南陵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镇、村(居)属地责任、强化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注重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的关爱服务优势。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帐、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评估帮扶制度、强化监护干预机制、落实政府救助兜底保障责任、实行救助保护重点时段排查机制、健全关爱保护流程、建立绩效评价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业知识培训等工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源头预防机制。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按照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构建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保护体系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关爱救助体系,强化能力建设和加大激励问责机制,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责编:王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