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戒毒所进一步规范所务公开工作

25.03.2015  19:25

 

日前,南湖戒毒所出台《所务公开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所务公开工作。一是明确所务公开内容及对象。对戒毒人员及其亲属、社会公众群体等对象,公开相应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具体内容包括对戒毒人员实施接收、管理、治疗康复、教育、生活卫生等共计41个项目,并且依规定提供查询服务。二是规范所务公开程序。按照职级权限实行所务公开办公室、职能部门和戒毒大队“三级负责制”,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事先由部门或大队提出,所监督审核小组依法依规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后,予以公开。三是丰富所务公开形式。通过印发所务公开手册、设置公开专栏、电子触屏系统、闭路电视系统、内外网络等多种方式,在行政办公区、戒毒人员学习区、生活区、医疗康复区、探访室等区域全方位、立体化进行信息公开。四是提高所务公开时效。对戒毒场所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进行公开,使戒毒人员及其亲属、社会公众方便地获得公开信息,进一步完善和畅通戒毒场所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切实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

(南湖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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