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寄锦旗 礼轻仁义重

05.08.2015  23:17
 

  安徽法院网讯      7月30日,霍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份特别的包裹,包裹很轻打开一看,“执法如山、公正廉明”的八个烫金打字豁然映入眼帘,原是远在千里之外的苏州当事人为感谢霍山法院执行法官圆满为其追回10000元保证金而特意定制邮寄过来的。

  2011年3月,苏州高鉴涂料有限公司与霍山工业园区某制罐公司签订了一份产品供销合同,苏州高鉴涂料有限公司向制罐公司供应冲底油和透明漆,约定货款总额5万元,货到付款4万元,留1万元钱作保证金,待一年后产品使用无质量问题制罐公司及时付清,一年后,产品使用既无质量问题,制罐公司也不愿给付这1万元钱。没得办法,2015年4月苏州高鉴涂料有限公司把制罐公司告上霍山法院,法院判决制罐公司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三日内付清下余货款1万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转入县法院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没等苏州高鉴涂料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到霍山法院执行局来一趟,仅在电话上沟通几次,1万元货款就从霍山法院执行局汇入苏州高鉴涂料有限公司的财务账户,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