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积案 十天结案
安徽法院网讯 2006年1月31日,侯某驾驶农用三轮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侧翻,将前方同向行驶的陈某带倒,致使陈某受伤并被截肢,后被评定为四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候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陈某的相关损失未得到赔偿。2006年6月26日,陈某诉至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该院于2006年9月11日判令候某连带赔偿陈某相关损失14万余元。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穷尽手段查询候某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一无所获。且之后候某外出杳无音讯,执行线索中断、执行陷入僵局。
近十年间,该院执行局负责人、该案的执行法官更换了好几任,但每位执行局局长、案件的执行法官都将该案作为“硬任务”重点办理,丝毫不懈怠,并一直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查找候某的下落和可执行财产。同时为了解决陈某的实际生活困难,该院申请了2万元的司法援助,并在逢年过节派专人对陈某及其家属进行慰问和安抚。
2015年上半年,该院开展“转变执行工作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清理积案活动,再次将该案恢复执行并列为重点执结对象。8月,该院运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依托该平台,执行法官逐一筛选执行线索。8月25日下午临下班前,执行法官最终在查控系统中发现候某妻子在上海市某银行开设的账户上有存款14万余元。执行法官立即向执行局局长汇报此重要线索,并请求立刻赶往上海市某银行核实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防侯某察觉后再次转移执行财产。当日,执行局三名执行人员长途驱车连夜赶往上海。次日一大早,执行人员就守候在银行大厅外。在认真核实侯某妻子存款账户相关信息后,依法向银行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侯某妻子账户中的14万元存款依法予以扣划。至此,长达近十年的“积案”终于执行终结。
2015年9月9日上午,陈某欣喜地将一面上书“心系百姓执法公正”的锦旗送至该院执行局。并感言,以前每次来法院都带有抱怨情绪,但执行法官们都耐心、细致地接待他。在了解到执行案件数量多压力大、工作艰辛后,陈某对自己的赔偿款开始不抱太多的希望了。他感叹这次能够顺利地拿到执行款实属意料之外,正是因为法院有这么多系百姓的执行法官在整天奔波、忘我工作,从获取执行线索后一天内将案件款执行到位也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