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十年好友成陌路 法官耐心执行和解结案

22.04.2015  12:27
 

  安徽法院网讯    2015年4月2日下午,在舒城县人民法院晓天法庭办公室里,执行法官通过进一步的耐心疏导,深入到位的思想工作之后,被执行人班某认识到其长期拖欠好友王某摩托车货款的过错。经法官主持,班某与王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班某并当庭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一起好友间拖欠十年的经济纠纷案得到圆满执结。

  被执行人班某系申请执行人王某的好友。2004年12月,班某在王某处赊购一辆大江牌两轮摩托车,价款3600元,并约定当年春节前给付货款。到期后,班某却以暂无能力偿还为由要求延期还款,尔后,王某多次催款,班某也多次承诺还款,然而,十年过去,除了每一年重新出具欠条外,班某仍没有兑现承诺,王某在无耐之下,于2015年2月提起诉讼。经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班某支付王某款36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判决生效后,班某仍末按判决期限履行偿还义务。王某于2015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舒城县人民法院晓天法庭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对班某的可供执行财产进行调查,发现班某家虽在农村,但从事种养多年,每年有一定的经济收入,有履行能力。于是,执行法官上门做班某的思想工作,4月2日下午,经执行法官进一步耐心说理,被执行人班某认识到其长期拖欠好友王某的过错后,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班某当庭一次性偿还王某货款3600元。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由班某承担。当日,上述款项巳履行完毕。一起好友拖欠十年的经济纠纷案得到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