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三五”规划纲要解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规划纲要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构建全民共建的社会治理格局和公共安全体系。
【权威解读】
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社区治理工作在探索中发展,取得很大成效。规划纲要对社区治理的部署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落实规划纲要的要求,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有效服务社区居民的管理体制,增强社区自治功能,不断完善社区民主监督机制。二是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积极推行“点面结合”的两级试点模式,开展全省农村社区示范单位创建。三是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争取在2016年各市全面建成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健全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四是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和落实监督检查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督查,并把督查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年终考评内容。五是探索开展社区协商工作,重点推广社区党员议事会、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网格协商、社区茶馆会议等协商活动。
社会组织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规划纲要对大力培育社会组织作出明确部署。“十三五”期间,我们要积极落实纲要提出的任务,深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为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作出应有贡献。进一步简政放权,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完善登记与备案并行的“双轨制”准入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从机构、职能、人员、资产财务、党建、外事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落实“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逐步健全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协调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孵化基地、联合会、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社会组织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完善自律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 叶露中
【专家评述】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随着我省人均GDP突破6000美元,并向10000美元跨越,社会结构由“金字塔型”逐步向“橄榄型”转变,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日益增多并趋于复杂。我省在社会建设的重点领域,尤其是社会治理领域面临着更加繁重的任务。 《纲要》不仅强调要坚持共享发展、实现人民福祉新提升,而且针对我省城乡社会治理和安全发展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落实《纲要》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必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要适应新形势,增强风险意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在社会组织培育、基层组织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采取更多有效举措,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隐患排查、监控、整改等制度,加强源头监管和治理。进一步理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部门职责关系,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企业负责、公众参与、媒体监督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格局。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面,要推进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三是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构建全民共建的社会治理格局和公共安全体系。
——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沈跃春
【记者点评】
良好的社会治理,必须在秩序与活力间找准结合点,使社会既和谐有序,又奔涌无限活力。规划纲要对“十三五”时期我省社会治理工作的部署,鲜明地体现了这一内在逻辑。落实纲要的要求,一方面,应在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安全监管、治安防控等方面,大力完善相关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另一方面,要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作用,通过多方合力,实现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安徽日报 汪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