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三五”拟完成棚改105万户

03.02.2017  14:38

据江淮晨报消息, 2月2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近日公开的《安徽省城镇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我省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105万套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任务;并实现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常住人口全覆盖。

到2020年基本完成105万户棚改

“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由“十二五”末的50%提高到56%。未来五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基本住房需求有待保障。

为此,我省将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稳步、有序推进包括城中村、城市危房、重点建制镇等在内的各类棚户区改造。根据最新《规划》,我省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105万户各类棚户区改造。

更多棚改居民可直接拿到现金

去年,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今年开始,逐年提高比例。这也就意味着,今后,全省各地将有更多棚改居民可直接拿到现金,去租房或者买房。

对在售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超过2年的,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建棚改安置住房;确需实物安置的,政府原则上不再直接组织安置房建设,公开从市场购买安置房。

将放宽申请公租房准入条件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结合新型城镇化进程和户籍制度改革,适当放宽户籍、住房、收入和财产等准入条件,降低申请门槛,简化审核程序。

在优先保障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础上,依托居住证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包括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闲置公租房可面向社会出租

规划》明确,在应保尽保的前提下,闲置的存量公租房,可作为棚改居民、受灾群众、搬迁移民、国家重点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等群众过渡安置房使用;也可委托专业租赁机构面向社会出租,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发放公租房保障对象住房租赁补贴或归还公租房建设贷款。

晨报首席记者  方佳伟

原标题:省“十三五”拟完成棚改105万户 责任编辑:何迅纪 文章关键词: 棚改 安徽省棚改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