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局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初见成效

28.07.2015  11:28

一是进一步加大药品抽检力度。将下列药品和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使用假药、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使用假药、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二是进一步加大药品购进渠道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药品购进发票和随货同行联、供货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照、业务员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药品验收记录等。会议要求,对发现的使用假劣药品、从无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药品、采购档案不全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处罚。 

今年上半年,该局执法人员已经查处医疗机构相关案件12件,其中,药品类案件7件,医疗器械类案件2件,其他案件3件,共抽检药品82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