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助力扶贫攻坚

12.12.2017  15:16

定远县”二个衔接”做好

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助力扶贫攻坚


      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我县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基础性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定远县做到“二个衔接” 助力扶贫攻坚。

一、加强支付政策衔接

(一)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性支付政策 。根据大病患者需求、筹资能力等实际,合理确定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将对困难群众的倾斜照顾措施纳入大病保险实施方案。

(二)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调整医疗救助资金支出结构。科学设定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原则上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各类补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均计入救助基数。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改革衔接。

(三)实行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实施县级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改革。依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同步即时结算,困难群众出院时只需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二、加强经办服务衔接

(一)规范医疗费用结算程序 。按照精准测算、无缝对接的工作原则和“保险在先、救助在后”的结算程序,准确核定结算基数,按规定结算相关费用,避免重复报销、超费用报销等情况。

(二)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共享。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费用结算信息平台建设,努力实现资源协调、信息共享、结算同步。(许辉)

责编 :徐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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