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出新规

04.05.2018  14:25

自2018年3月1日《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施行以来,省局强化3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工作,有力保障《办法》顺利实施。

一是强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工作。企业有关人员可从原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中“信息系统”点击进入,填报相关表格后,由食药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进行核实,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并于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

二是强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工作。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和第三方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监督第三方平台严格履行企业入驻审查、产品检查、交易数据保存、配合检查等义务,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探索建立网络销售医疗器械违法犯罪线索排查、违法认定、证据固定、依法查处等工作机制,严查利用网络非法经营医疗器械以及提供不真实互联网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办法》的宣传贯彻。专门制定宣传贯彻培训计划,切实做好培训工作,加强对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企业的培训和指导。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畅通网络、电话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网购医疗器械安全等问题的警示宣传,引导公众科学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