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埋尸医生”否认治死人 开保时捷毁尸灭迹
昨日,震惊省城的“医生埋尸灭迹案”开审。去年3月31日,省城市民刘业清去李今朝中医诊所就诊,一去再无音信。 42天后,在李今朝的供认之下,警方在南岗镇一个工地内找到了刘业清,却已经是一具已经高度腐烂的尸体。检方指控李今朝涉故意杀人罪,但李对此予以否认,他认为,刘业清是疲劳过度后猝死或是突发性心肌梗死。
[庭审揭秘]患者死前喊了句“我难受”
李今朝否认故意杀人。他诊断刘业清“患了神经根型颈椎病”后,以肌肉注射的方式为刘业清注射了“脉络宁注射液”。注射后不久,刘业清“突然喊了一句,‘我难受’,瞬间就失去了意识”。
李今朝辩称,刘业清的死亡与自己的诊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他可能是劳累过度,发生猝死。也有可能是突发性心肌梗死”。
开着保时捷轿车去毁尸灭迹
李今朝随后将刘业清埋尸灭迹。下午5点多,他驾车外出寻找抛尸地点。由于他从涡阳来合肥,通常是从长江西路高速路口进入市区,对附近地形较为熟悉,于是到附近寻找作案地点。当晚11时许,他开着自己的保时捷卡宴轿车将刘业清的尸体运到南岗镇的一个工地,并用泥土掩埋。
删录像骗家人是防泄露技术
为了隐瞒事实,李今朝将诊所内的监控录像彻底毁坏。李今朝的异常行为,被家人察觉到。女儿李某曦说,曾怀疑刘业清的失踪与诊所有关,但李今朝矢口否认,并称删除监控视频是为了不让诊疗技术被警方泄露出去。之后几天,家人看到李今朝很憔悴,曾劝他主动向警方说明情况,但李今朝态度坚决,并向家人发火。直到警方掌握将李今朝抓获归案后,他才供述了事情经过。
[案件焦点]脉络宁是否适合治颈椎病?
刘业清之死,与脉络宁注射液密切相关。公开资料显示,该药是中成药,用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动脉硬化性闭塞症、脑血栓形成及后遗症、静脉血栓形成等病。该药能否用于治疗颈椎病?李今朝说:“我是听一些同行这么做后才学的”。而且,“很多医学杂志上专门介绍过这个药对颈椎病的疗效”。
公诉人认为,药品使用关系到病人的健康和性命,执业医师应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来规范用药。
脉络宁能否通过肌肉注射?
按照脉络宁注射液的使用说明,该药只能静脉注射。药品厂家的安全工程师也表示,该药只进行过静脉注射的实验,决不允许肌肉注射和穴位注射。
李今朝则说,自己曾多次亲自试药,“没有任何不良反应”。他还称使用该药给病人治疗颈椎病已有四五年的时间,从未发生过不良反应。
有没有积极抢救不适患者?
另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是,在刘业清发生异常后,李今朝是否主动施救。李今朝说,当时他立即采取了人工呼吸、心肺复苏进行抢救。因怀疑刘业清是突发性心肌梗死,还给他服用了速效救心丸,但当时刘业清已经无法吞咽。
但是,公诉人认为,李今朝的诊所缺乏基本的急救设施。李今朝的女儿是专业医师,当时也在诊所内,但李今朝却没有呼喊他人来帮忙,也没有拨打120,延误了抢救。
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公诉人认为,李今朝作为执业医师,明知其诊所不具备急救条件,在医疗过程中违规操作致他人生命于危险境地,又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案发后,他又隐藏并抛弃尸体,毁灭相关罪证,情节特别恶劣,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人认为,李今朝的治疗行为符合医学实践。发生异常后,他采取了积极的救治措施,尽到了医生的职责。因刘业清的尸体高度腐败、脏器自溶,不具备查明死亡原因的条件,“死因不明,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幕后故事]赔偿条件让死者亲属难接受
合肥中院曾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民事调解,李今朝及其家人筹集了155万元,准备赔偿死者亲属。但死者亲属的代理律师王亚林说,李家提出的条件苛刻,令人难以接受,“他们要求死者亲属不能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李今朝的刑事责任,而且要等到法院判决生效后才同意汇款”。
庭上,死者亲属提出了202万余元的附带赔偿请求。
-声音
“我知道这么做错了,给死者家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我向大家道歉”。
——庭审中,李今朝为自己的行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