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率先启动省级医改试点 确定41项改革任务
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2月10日,安徽省召开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发布试点方案。这标志着作为四个省级医改试点省份之一的安徽省率先启动试点工作。
安徽省省长王学军介绍,综合试点方案确定了十个方面41项改革任务。其中全面破除“以药养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和分级诊疗制度、医疗保险管理和药品采购供应制度改革、发展社会办医、巩固基层医改成果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和运行治疗监管等8项工作是安徽省级医改试点工作的重点。根据试点方案,安徽省确立了到2017年基本完成医药卫生综合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安徽省省委书记张宝顺在会上指出,新一轮医改“硬骨头”多,安徽被确定位医改试点省之后,省里高度重视,把医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启动前期工作,省医改领导小组,按照中央部署,历史大半年时间,广泛调研、深入总结、认真借鉴,几上几下,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并多次向国家有关部委请示汇报,经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审核批复,形成了安徽省深化医改《试点方案》及一系列配套文件。
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安徽省卫生改革发展取得的重要成效。她指出,安徽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将深化医改纳入重大民生工程,立足实际,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在一些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实现了新突破,多项重点改革都走在全国前列。
记者采访了多位基层卫生主管官员、医院负责人及医药界相关人士,他们普遍认为,今年安徽将在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将省属公立医院和市属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实施药品、耗材、设备的“带量采购”;把医院工资总额与服务质量、数量挂钩,与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收入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挂钩,与控制基本医保费用增长挂钩,与控制医院资产负债率挂钩等改革措施是这次改革方案的亮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