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能否报名参加卫生系统招聘考试问题的批复
卫医秘〔2014〕102号
关于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能否报名参加卫生系统招聘考试问题的批复
宿松县卫生局:
你局《关于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能否报名参加卫生系统招聘考试的请示》(松卫〔2014〕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国家卫生计生委未向各省下发新版《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导致我省无法发放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的《医师资格证》。为做好医师的注册工作,我委于5月底向各市卫生局下发了该批考生的《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注:表上照片加盖我委钢印,委领导签章及医师资格考试安徽省考区办公章),暂时代替《医师资格证》予以执业注册。
鉴于《医师资格证》尚未发放,《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也是考生获得医师资格的有效证明之一,经研究,同意考生持该表暂时代替《医师资格证》进行执业注册和考试报名。
此复。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6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卫生局,广德县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