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病床有望纳入医保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合肥市政协昨对“医养结合”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这老人一生病,就得一趟趟跑医院,要是能直接住在医院,还有人护理就好了。”市民陈先生提起多病的母亲,苦恼不已。可是无奈,床位有限,提前预订一年都排不上号。未来,这种情况将大大改善。
昨日,合肥市政协对“医养结合”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办。记者了解到,合肥市正在摸索“医养结合”老年护理新模式,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医养结合”病床有望纳入医保。
-现状
养老病床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据介绍,目前合肥市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2015年合肥老年人口比例达17%,养老以及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日益增大。合肥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市养老机构191家,有35000多张养老病床。而这些并不能满足需求。
“如滨湖医院的老年病科,设置床位只有236张,想要住进去至少要提前一年预定。”合肥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我们一般只接收患病老人入住,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医院的资源。”滨湖医院老年科主任介绍,因为医院的老年科主要推行的就是医养结合的模式,接收患病的老人,一旦老人发病就可以就近请来医生会诊,转入住院模式进行治疗,而老人病愈了,再转入养老模式,由护士照顾生活起居。
在此过程中,老人无需改变床位,还可以和老室友谈天。但医院会为老人更换腕带的颜色,提供更细致的管理。
“目前我们科室已经成立6年了,从一开始只有50张床位,到现在科室一共有230多张床位。”该主任介绍,一开始床位住不满,但现在很多人为了入住,得提前一年预订才有床位。
-举措
二级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
合肥市目前正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在规划区域内开设符合要求、可为患者提供长期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服务的专业护理院。目前已经批准九久夕阳红等数家护理院。
目前合肥正重点规划建设“医养结合”示范中心,将尽快实现街道全覆盖,加强街道乡镇资源整合,建成1所以上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
同时将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各类社会主体,以独资、合资、参股等方式举办或经营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为老服务实体。3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可申请设置护理院、医务室或护理站;300张以下床位的养老机构,可申请设置医务室或护理站;养老机构可与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院或医院签订协议,为其提供医疗服务。
鼓励二级医院设立老年病科
合肥市鼓励和扶持二级综合性医院等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专科或服务窗口,有条件的设立老年病专区,鼓励部分医院采取整体转型或增设养老床位的方式,举办具有养老或医护功能的护理院提供以卫生护理为主、生活照料为辅的养老床位。
并鼓励公办二级综合性医院引入民间资本,发展民间资本参股提供养老服务。
-建议
对养护服务可按规定免征营业税
督办现场,政协委员认为对养老机构可加大政策支持。合肥市卫生计生委建议,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按规定免征营业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缴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比例扣除。
支持政策,还包括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议其有线电视、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此外,建议还包括对养老、卫生、就业专项资金进行整合,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业发展。
收住失能失智老人将获补贴
合肥市卫生计生委建议,对于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按床位给予一次性补助,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服务的,按其轻、中、重度程度,运营补贴上浮。
医养结合养老有望纳入医保
医养结合养老有望纳入医保,合肥市卫生计生委建议,对取得医养结合执业许可的医疗养老机构,不受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总量控制,纳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农合医疗定点管理。
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医保定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实行协议管理,在定点的医养结合机构中入住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医养结合病床有望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定点机构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床日定额与其结算。
合肥市卫生计生委负责人介绍,目前,有关税收、财政、民政补助以及医保政策等建议政策,均在具体细化与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