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称号

25.08.2014  11:38

近日,在全国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总结大会上,包河区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称号,合肥市46中南校区、包河苑小学等8所学校荣获“零犯罪学校”称号。

2012年3月,全国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启动,包河区迅速响应,成立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两年来,区关工委、区综治办、区教体局等9个部门联合编创《青少年刑事案件选编》、《宣讲团宣讲提纲》为全区青少年普法教育打开局面,并通过组织“小小宣讲团”、“模拟法庭”、创建“零犯罪学校”等活动不断将青少年普法教育引向深入。截至目前,全区半数以上的中小学以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了“小小宣讲团”活动,60%以上中学和40%以上小学开展了“模拟法庭”活动。

我们还在全区中小学首创开展普法童谣征集活动,展出原创漫画《校园以案释法篇》、《校园安全篇》,独创动漫《普法小先锋》等,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有效地推进了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开展,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区关工委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区独创动漫《普法小先锋》2012年底通过全国普法办评审,获得优秀创作奖和动漫创作三等奖。今年,区关工委与千里动漫公司已签定三年完成36集制作目标合同,到年底将完成2至14集的制作,并争取在省市电视台首播。(黄婕 沈洁 特约通讯员:夏承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