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保护饮用水源安全

21.05.2017  04:41

为加强城镇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治理,5月19日,镜湖区对二水厂长江取水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沿线私自开垦菜地进行集中清理并种植保护性植被。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赵雪松亲临现场指导工作。

根据《安徽省城镇生活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自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200米的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为一级水源保护区,不得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与水源保护有关的植被,不得毁林开垦。二水厂饮用水取水点一级保护区内,附近居民违规种植蔬菜,存在影响取水点水源质量的问题。

据悉,为引导和督促私垦菜地市民自我整改,天门山公共服务中心提前采取通告上墙的形式,在私垦菜地周围醒目位置张贴了通告,并对整治沿线的群众进行宣传动员,要求限期自行清除、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饮用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要坚决杜绝水环境污染。下一步,镜湖区将持续加强对区境内其他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机制,不断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