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平台
日前,黄山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在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立,该工作室聘请了24位专业人士为婚姻家庭调解员,与区法院工作人员共同负责诉调对接工作。
自建立人民调解制度以来,婚姻家庭纠纷一直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无论矛盾纠纷如何变化,婚姻家庭纠纷一直处于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的前几位。为此,区法院、区妇联通过近半年时间的调研,在广泛征求并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联合制定并出台了《黄山区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黄山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标志着我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平台顺利建立。
《黄山区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16年11月21日起实施。《意见》明确了婚调委的主要职责,法院与婚调委诉调对接的模式,还规定了婚姻家庭纠纷专业调解员的选聘与解聘条件。同时,加强对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切实提升他们调解矛盾纠纷的水平和能力,确保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我区法院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家庭暴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纳入诉前引导和诉中委托人民调解范围,在立案后、庭审前,引导当事人到家事调解室或委托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区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将按照‘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的要求,继续深化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民族宗教调解、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拓展诉前调解的深度和广度,创新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力争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累有益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