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 保障民生功能明显增强
宜秀区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大病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为主体,慈善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为辅的社会救助体系,特困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城乡低保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逐年提高保障标准,2014年城市低保标准达到42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达到2400元/年。通过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强化动态管理,实行末端长期公示等阳光操作,全区低保工作迈入“低保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助金有升有降”的良性轨道。1月以来共发放城乡低保金1258.5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核定五保供养999人,集中供养率达91.5%,五保对象供养标准逐年提高10%以上,2014年集中供养标准320元/月·人,分散供养220元/月·人,加上爱心企业和个人捐赠、院办经济收入等,集中供养的实际生活水平可突破6200元/年·人。
自然灾害救助进一步加强。建立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及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积极开展救灾救济和灾后重建工作,年初以来,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2万元并打卡发放,443人得到不同程度的生活救助。加强救灾物资储备调运能力和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到灾害来临时灾情报告及时准确、信息畅通、救灾到位。开展减灾救灾宣传,增强民众减灾救灾意识,提高减灾救灾能力。
城乡医疗救助水平不断提高。资助7377人(含五保对象999人、农村低保对象5952人、优抚对象433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参合资金51.639万元。扩大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面,1-7月份救助大病住院954人次,救助门诊病人365人次,支出直接救助资金142.764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救助面和救助资金大幅提升,更多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得到加强。1-7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9人,支出救助资金8.1264万元。全区现有40名孤儿每人每月600元生活补助及时打卡发放,累计发放孤儿救助资金16.8万元。实施帮扶孤儿制度,每位区级领导和“爱心妈妈”牵头帮扶1名孤儿,并通过开展走访慰问为每名孤儿送去慰问金1000元,从生活、学习、心理等各个方面关心帮助孤儿健康成长。
临时救助辅助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对因患危重病、子女教育、自然灾害或遇到突发性、不可抗拒性因素等,导致生活暂时特别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1-7月临时救助21户,发放救助资金2.2万元,妥善解决了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对特定群体救助彰显人文关爱。春节期间,大力开展了对重点优抚对象、特困户、 “五保户”、孤残儿童、城市“三无”老人、贫困空巢老人、大病母亲、贫困大学生、困难老党员等特殊群体的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活动,慰问近2000余人,发放慰问金37.85万元,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了迫切需要关心的老百姓手中。
“救急难”工作发现机制初步建立。区由民政部门牵头,从政府层面建立起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各乡镇把社会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长期抓、常落实。建立了村为主、乡负责、区保障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层层包保责任制和信息统计周报制度,形成了各级各部门既分工负责、各尽其职,又通力合作、共同促进工作落实的良好局面。
上报单位:宜秀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方育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