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大观区四举措不断深化民族宗教工作

11.09.2014  11:28

近年来,安庆市大观区采取多种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有力促进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完善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居委)民族宗教三级工作网络,区属3个乡镇、7个街道办事处都成立了民宗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分管领导,配备了专(兼)职民宗助理员和民宗工作干事。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居委以及皖河农场12个分场明确了民宗工作主管领导,安排了民宗工作信息联络员。严格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到对乡镇、街道、区直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之中,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合力联动的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了应急预案,明确了职责,区分了责任。

 

二是注重宣传。以每年一次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区内《大观报》、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和宣传手册、宣传条幅、宣传画廊等多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同时,深入乡镇、社区,走上街头,向社会人群发放宣传册,慰问看望少数民族困难户和为新中国诞生做出贡献的少数民族英雄老人,组织区政协民宗委委员和社区干部,视察调研民族村、场,参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深入辖内民族学校表彰奖励市级“民族团结好少年”,“六一”慰问安庆市民族幼儿园。帮助保婴民族小学建立学生课外阅读室及留守儿童之家体育活动室。通过系列活动,夯实了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营造了和谐、和睦、和顺的民族团结氛围。

 

三是强化管理。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先后部署开展了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和宗教活动场所换发登记证工作。着力加强宗教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督查宗教场所各类安全工作,加大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有力地保证了宗教活动的安全有序正常的开展。

 

四是促进发展。深入开展“共同发展”提升行动,继续加大了对口扶持民族聚居村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少数民族“四大建设”,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依托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进一步拓宽了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同时,充分利用民族政策优势,多途径积极向上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近3年来,共计争取到省、市少数民族发展扶持资金128万元,切实改善了民族聚居村交通、供电、水利等硬件设施,为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创造了良好环境。近年来,全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生了显著变化,民族聚居村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也得到了稳步提升,2013年,辖内茅岭、保婴、河港3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2300元、8460元和9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