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落实新版区划图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02.06.2016  16:29

      为贯彻落实GB 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日前,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GB 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通知》(金政办秘〔2016〕80号),公布了金寨县各乡镇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地震动参数调整情况。
      《通知》强调,金寨县内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除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需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外,一般工程应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大型商场、公共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中震防发〔2009〕49号文件确定的原则,提高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取值。
      6月1日起,金寨县将严格依据GB 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验收等阶段,开展地震动参数告知、审核、检查等相关工作。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各乡镇抗震设防烈度的通知》(金政办明电〔2015〕74号)自2016年5月31日起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