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铜陵市郊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勇于实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丰富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着力提升人大的地位,为推进全区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履职更加到位,监督更加有力。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履行职责不缺位、不越位,依法监督不添乱,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在工作中作为,使人大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合心、合力、合拍。积极探索监督的新途径,采取了会前调查、会中审议、会后跟踪监督和满意度测评、推行审议意见书等方法,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扎实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提高了监督质量,增强了监督实效。常委会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有关程序,坚持任前法律考试、任前供职发言和依法表决、现场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强化了任免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法补选市、区人大代表3人。
方法更加灵活,形式更加多样。按照“八有”(有场所、有牌子、有设施、有制度、有计划、有档案、有人员、有经费)标准,在乡镇办事处和区直机关工委继续开展“人大代表工作室”创建活动,将128名代表分成10个代表小组,以“室”为阵地,深入开展代表学习培训活动;以“室”为桥梁,深入开展代表接待选区选民活动;以“室”为窗口,深入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以“室”为舞台,深入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激发代表工作的活力。针对代表建议办理落实不够有力、问题解决率不高,代表“被满意”现象比较突出等问题,制定并实施了《郊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价暂行办法》,全面实行量化考核评价。经统计,全年30件建议满意率为63%,基本满意率为37%,总体上较以往有所提高。
创新更加大胆,亮点更加突出。采取“听、看、查、议、评”的方式深入开展对区农林水务局的工作评议,在肯定成绩上把握一个“实”字,在指出问题上把握一个“准”字,在整改落实上把握一个“效”字,着力提升评议对象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手段,继续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促进人大监督工作质量和实效得到有效提升。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研究制定了《常委会驻会成员联系代表和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明确驻会成员分别联系3至5名区人大代表,做到平时经常联系、年终集中走访,及时了解代表的意见建议。(铜陵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信息来源:铜陵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