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邻里纠纷 保一方平安

11.11.2015  15:27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在受理一起相邻权执行案件后,次日即赴事发地,一次性成功化解了邻里矛盾。

  该区耿城镇村民汤某与谭某为多年邻居,双方共同使用的房屋左侧的道路为出行通道。2015年,汤某因建造新房运输材料过程中与谭某发生争执,谭某遂将砖头搬至道路上阻碍其通行。案件经一、二审程序,判决谭某将涉案道路上的砖头搬离。判决生效后,汤某当即申请了强制执行。

  受理本案后,该院执行局承办法官立即赶赴耿城镇,将双方找来了解案件情况。在谈话过程中,双方对道路的历史遗留问题各自提出说法,谭某认为此道路有2.4米宽,其中1米左右为原始道路,1.4米为自己家后来拓宽的,汤某则认为此道路是自己父亲用地置换而修建拓宽的,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为彻底化解两家之间的矛盾,执行法官将村委工作人员找来,并动员双方信任的村民前来分别做双方的工作,讲情说理。通过4个多小时的沟通交流,双方都认识到自身的问题,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及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