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初仕地确认为安徽和县 当地将建“包公税衙”

14.03.2016  17:07

3月12日-13日,来自安徽省内外的专家学者齐聚安徽和县,参加“包拯与和州——包拯初仕地及其民生理财思想研讨会”,与和县政府代表一同研讨包拯与和县的不解之缘。

研讨会现场

据悉,通过前期将近一年的考证,专家首次得出,包拯初入仕途是在和州(现和县)任税监一职。在研讨会现场,专家还对包拯的民生理财思想展开讨论并得出共识:包拯不仅是一位铁面无私的“大法官”,更是一位从税官做起、懂得财税和经济工作的“理财官”和“经济官”。这对进一步研究包拯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1973年,与包拯同年中第、情谊深厚的北宋名宦吴奎所撰写的《宋故枢密副使孝肃包公墓志铭》,出土于合肥东郊大兴集双圩大队黄泥坎生产队东北部北宋包氏家族墓群。碑石出土时碎为5块,部分文字已辨认不清,但还可依稀看到碑面记载:“公讳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天圣五年进士甲科。初命大理评事,知建昌县。时皇考刑部侍郎家居,皇妣亦高年,乐处乡里,不欲远去,公恳辞为邑,得监和州税。”安徽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翁飞教授解释道:包拯中进士后,朝廷分配他任建昌县令,因为包拯重孝道,要侍奉年迈父母,便向朝廷恳辞,获得和州税监的改任。

和县国税局局长饶亮和表示,在北宋时期,和州富甲一方,人口66371人,客尚4961户。和州的商税16124贯37文,全国排名119位,安徽排名第6位。按照一贯300元人民币折算,当时的和州商税在480万元。

包拯

在这样的环境下,1027年,29岁的包拯被任命为和州监税官。那么每天包拯的工作任务是什么?据《宋代官制辞典·地方官类之二》记载,“监税,监当官名。掌征收商税”,意思是监税官每天要在官府设置的榷场向老百姓卖盐和酒,同时征收市场商税。安徽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杨国宜表示,包拯在给朝廷的奏章中,有三分之二是关于财税和经济方面工作的建议,减税、免税等建议也体现出他的民本思想。因此,可以说,包拯是理财专家和能手,他不仅是一位不畏权贵和为民请命的“大法官”,更是一位优秀的“理财官”和“经济官”。

据悉,下一步和县县政府准备打造“包公税衙”,选址在原国税局所在地,位于和县历阳路边上,距离和县著名文化景点之一“陋室”约百米,建造工作将于今年立项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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