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转播】【十大法治事件系列报道】安徽省落实劳教制度废止决定,积极履行戒毒工作职能,实现场所顺利转型
2013年12月3日,省司法厅厅长洪禹候、团省委副书记周密为安徽青少年禁毒戒毒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揭牌
施行了50多年、广受争议的劳教制度废除后,劳教所该何去何从?答案是摘牌、转型。在劳教废止走过一年多后,4月13日,记者从省戒毒管理局获悉,我省原8个劳教场所全部挂上“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从组织机构、工作职能实现了向戒毒管理的全面转型。
废止劳教制度,必须稳字当先。我省的步伐不算慢,却一步步稳扎稳打。从2013年7月起,在较短时间内,采取分批次、小批量的方式,依法、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劳动教养人员的解教工作。当年9月,全省原8个劳教场所全部加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工作内容变了、工作对象变了、工作模式变了、执法依据也变了,过去的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一时间无法适应全新的戒毒工作要求。
戒毒民警与戒毒学员交流,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
为弥补民警在戒毒专业上的“短板”,省戒毒管理局一手抓“民警培训”,
依托扬州医学院等院校,组织民警重点加强戒毒医疗、戒毒护理、心理戒治、信息化等方面专业知识培训,集中培训100名心理咨询师、100名戒毒医师和100名掌握精神病学科知识的医生;一手抓“人才引进”,通过公务员招录,引进戒毒工作急需的专业人才,有效改变民警队伍知识结构,形成一支一专多能的专家型民警队伍。
同时,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戒毒执法。依据《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出台《安徽省强制隔离戒毒医疗实施办法》等8项戒毒业务管理规范,汇编成《戒毒工作执法手册》,作为基层民警的“口袋书”,人手一册。
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感化、挽救吸毒人员是戒毒场所不容推卸的职责。为此,全省戒毒系统与21家社会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关系,开通戒毒人员就医绿色通道。5个戒毒场所还依法取得戒毒医疗服务资质,收治自愿住院戒毒人员153人,开展自愿戒毒门诊5000多人次。2014年 “6•26”国际禁毒日期间,举办了全省第一届戒毒人员康复运动会,充分展示了戒毒康复成效。
举办第一届戒毒人员康复运动
禁毒戒毒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广泛参与、齐抓共管。2014年5月,省戒毒局正式组建了由50名民警组成的首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帮扶队伍,深入全省16个地市,促进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社区康复的无缝对接。
此外,省戒毒局依托戒毒场所建成“一个中心两个展馆”(即安徽省戒毒宣教中心,南湖戒毒宣传展览馆和安徽省禁毒教育展览馆)扩大禁毒、戒毒工作宣传教育力度,累计接待社会各界人士586批次,已免费向38650人次开展戒毒宣传教育,构建起强制隔离戒毒、自愿戒毒、社区戒毒、戒毒康复、戒毒宣教的“五位一体”的戒毒工作体系。
孜孜不倦、上下求索,华丽转身之后,我省戒毒系统必将恪尽职守,构筑禁毒、拒毒、戒毒的钢铁长城,唤回身陷毒品深渊的戒毒人员,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编辑:彭继友 文 周莹莹
来源:2015年4月14日安徽司法政务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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