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的通知

15.04.2015  12:56
?

皖教秘〔2015〕179号?

??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职?学校:

?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育人成效,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部署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现就我省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本次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推荐的方式,最后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推荐名单及省级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名单。

二、推荐对象

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享受过国家资助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在校生和毕业生。上届活动已获评学生不再参加。

三、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推荐名额

本次活动计划全省共推荐4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名,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共20名。

各市推荐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学生3至5名(一般不超过3名,部分高中阶段在校生较多的市可以推荐5名);各省直管县推荐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学生不超过2名;各省属中职学校推荐学生1名;各本科院校推荐学生不超过2名;各高职高专院校推荐学生1名。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

五、活动实施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活动宣传及材料收集(4月-5月)

1.各地、各学校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及在国家资助支持下励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事迹,将宣传工作贯彻活动始终。

2. 各地、各学校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参与。被推荐学生填写《安徽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个人相关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

3.各地、各学校于6月10日前将推荐学生材料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材料同时包括纸质版寄送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

邮寄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230061;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电子邮件主题为“典型推荐+报送单位名称”,附件中各地学生材料统一命名为“市+学校名称+学生姓名”,高校和省属中职学校学生材料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学生姓名”。

第二阶段:专家推荐(6月-7月)

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从所有的候选人中推荐出4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

第三阶段:成果宣传(8月-12月)

各地各校要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宣传本地本校报送的优秀学生典型成长成才案例。省教育厅将对推荐出来的4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进行集中宣传:

1.推荐部分典型参加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

2.编印《安徽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事迹选编(二)》;

3.将优秀学生典型材料推荐给相关媒体,以扩大宣传效果及社会影响。

4.在有关网站开辟专栏进行宣传。

各地、各学校要积极组织、严格评选,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学生材料。

联系人:陆振铮

联系电话:0551-62831850

附件: 1.安徽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申报表

    2.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3.递交照片要求

    4.推荐上报学生名单汇总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