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生源地助学贷款8月1日开始申请

24.07.2015  12:52

  记者昨日从蚌埠市农村商业银行获悉,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8月1日-9月15日,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

  符合十类条件可优先贷款

   据了解,该助学贷款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市、县、区办理的信用贷款。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目前,本地的高校生可以按照自己户籍所在地分别到蚌埠农村商业银行、怀远农村商业银行、五河农村商业银行、固镇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符合十类条件之一将受到优先支持: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10、其他贫困家庭。

  本专科生每年最高贷款8000元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的学生;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中的学生,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监护人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首次贷款学生需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簿原件;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通过预申请的只需提交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借款人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签字,有义务教育、督促和协助借款人按时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及时向贷款人和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及高校提供借款人毕业后的最新联系方式,并在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时,履行连带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一次申请,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贷款人分学年发放的办法,并按借款人每学年出具的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划款委托授权书发放、划付。 (蚌埠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