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法院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13.10.2016  01:31
 

  安徽法院网讯    9月29日下午,芜湖中院召开全市两级法院视频会议,对全市法院全面推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重点改革进行动员部署。芜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敏首先传达了中共芜湖市第十次党代会重要精神。要求全市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市党代会精神;二要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三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四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五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六要进一步完善自觉接受监督机制。

  随后,胡敏就全市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并指出,全体干警要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和最高院、省高院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要求上来,准确把握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发展方向,深刻理解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改革沿着正确道路顺利推进。

  推进员额制改革,必须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入额法官必须坚持一线办案,二是员额配置向基层一线倾斜,三是以“考核+考试”方式遴选,四是员额实行动态调整。胡敏强调,法官入额不是要待遇的,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法官入额是荣誉,更是责任和使命。能不能入额,对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同志来说,机会都是平等的,关键是要看每个人的知识、能力和素养。每一位同志都要讲纪律、守规矩,靠自己的实力争取入额。无论入额与否,在单位里一样会有干事创业的舞台,一样会有发展的前途和空间。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真正实现人岗相适、岗责相适、权责明晰,切实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科学管理与全面管理相结合。二是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结合。三是坚持问责和免责相结合,充分保护法官办案积极性。

  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改革举措。我市法院,除干部、法官省级统管外,暂缓实行机构、编制、经费、资产升级统管,仍由地方管理。各法院要抓住这一宝贵时间和空间,最大限度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法院的理解与支持。

  胡敏要求,全市法院干警必须深刻认识到改革是大势所趋,“早改革早发展、早改革早受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心聚力,积极参与改革、投身改革。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清醒认识司法改革不是脱离地方而是要加强党的领导。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层层落实好分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纪检组、监察室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好监督责任。三要狠抓贯彻落实。一方面,凡是涉及司法体制层面、重大工作机制层面的改革,要严格按照省高院《实施方案》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先行试点经验和成果,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行试点法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实践,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四要严明改革纪律。要把严明纪律和规矩贯穿司法改革始终,切实做到严明政治纪律、严明组织纪律、严明保密纪律、严明工作纪律。五要坚持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司法改革与审判执行工作的关系、法官员额制改革与借用外力之间的关系、法官员额制改革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之间的关系、司法责任制改革与内设机构改革之间的关系、入额法官入额前后职责衔接的关系、未入额人员职责与待遇关系、司法改革与队伍建设的关系。六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贯穿司法体制改革全过程,与司法改革措施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做到改革改到哪里、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