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
加快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既是国家战略的要求,又是中部四省适应新常态、实现抱团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往大处谋、从实处干、向远处看,统筹推进一体化发展各项工作。
一、顺应形势、找准坐标,往大处谋
必须深刻认识经济新常态下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历史使命。
要努力充当稳定增长的主力军。在经济新常态下,国家亟需有实力的板块接档引领增长,长江中游城市群充当稳定增长的主力军,正当其时。因为我们正处在经济增长的“追赶期”,2014年,湖北、江西、湖南、安徽四省都保持了9%以上的增长;因为我们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期”,由此带来的投资将成为稳增长的“定海神针”;因为我们正处在改革红利的“集中释放期”,资源要素配置和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因为我们正处在区域合作的“深化期”,必将凝聚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要努力充当提质增效的生力军。在经济新常态下,长江中游城市群有“后发优势”,可以成为提质增效的生力军。因为我们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有先进技术可以引进,有科学发展的基础可以依托。应该说,随着“两型社会”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深入推进,中部四省在推进发展转型、提升发展质量方面与全国是同步的,生态文明建设更是走在全国前列。
必须深刻认识开放新格局下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战略地位。
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加快实施,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地位越发清晰。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内联的重要节点。长江中游城市群位处长江中部,联通长江经济带的两头,东可承“长三角”,南可接“珠三角”,西可启成渝城市群和关中城市群,北可纳中原经济区和京津冀都市圈。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外融的重要纽带。可以依托武汉的赴欧班列,借道重庆欧亚大陆桥,深度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可以以沪昆高铁、向莆铁路、京九铁路为纽带,对接东部出海口,深度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可以利用长江黄金水道,加强同东盟、南亚、西亚、非洲四大经济板块的经贸文化往来。
二、立足当前、突出重点,从实处干
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快《武汉共识》、《长沙宣言》和即将签署的《合肥纲要》的落实。
要加快政策互通。建议成立四省政策互通联席机制,加强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沟通,促进区域政策统筹协调。
要加快交通互联。公路方面:积极打通省际断头路,建立城市群公路交通网络;铁路方面:加快推进四省会城市国家级场站建设,加快推进合肥-安庆-九江客专等高铁建设;航运方面,加快汉江、湘江、赣江和巢湖等流域航道整治,形成长江中游航运中心;航空方面,探索构建国际航空港群,加快航空对接。同时,要探索成立“长江中游城市群物流联盟”,建立完善促进区域物流协调发展的政策体系。
要加快产业互补。一方面,推动主打产业错位发展。加强工业发展规划对接,深化产业分工配套,以产业规划的协调统一,促进国内外高端产业转移的有序承接,努力建设先进制造业的“中部板块”。另一方面,推动旅游业协同发展。整合利用四省特有的文化生态和旅游景点资源,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打造全国品质旅游示范区。
要加快生态共治。面对“雾霾全国飘移”、“污水跨界流动”日益严重的情况,必须加快构建四省生态共治体系。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根据四市经济体量、产业升级程度、污染程度、山水资源情况,建立科学、平等、公平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制订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重点围绕水资源的管理机制、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加强生态建设,共同打造生态文明的“中部样板”。
要加快成果共享。在公积金异地互认的基础上,取消教科文卫、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区域限制,让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三、把握规律、凝心聚力,向远处看
长江中游城市群要“朝一个方向前行,用同一个声音说话”,必须促进市场、法治和文化一体化。
统筹推进市场一体化。区域合作最核心的是市场一体化,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拆除市场“藩篱”。标准要统一,不断加快质量技术、招标评价、海关通关等一体化进程。创新要协同,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合作,加快建设区域创新网络,大力促进科技平台共享、科技要素流动、科技成果转化。市场要放开,主动拆除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藩篱”,逐步建立区域性统一市场体系。
提前布局法治一体化。要研究设立长江中游城市群立法联席会议制度,在地方立法时更多地听取、采纳城市群其他区域群众的意见;研究设立长江中游城市群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联席机制,协商处理跨区域执法问题和行政争议;争取设立管辖四省的巡回法庭。
探索研究文化一体化。文化是区域合作的灵魂,文化融合是区域融合的“最高境界”。要探索成立长江中游城市群文化研究中心,提炼四省共性文化、整合区域特色文化,形成长江中游城市群特有的文化内涵和文化体系。要加强文化交流,在交流中增进了解、强化认同、促进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