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
12月1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实施,标志着我省价格机制改革进入全面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新阶段。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价格机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到2017年,基本放开竞争充分领域和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关键,从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推进清单管理、健全调控机制、加强和改进价格公共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价格机制改革的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市场决定,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和资源价格改革,完善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健全交通运价机制,深化医药价格改革,分类实施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价格改革,推进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全面实施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健全保障基本民生的价格政策,创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价格管理方式。
《实施意见》强调,维护竞争秩序,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健全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体系,制定和完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加强反垄断执法,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力度,加强价格社会监督体系建设。推进清单管理,提高政府定价决策透明度。健全调控机制,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完善价格调控体系,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农副产品价格机制,健全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价格保障措施,转变工作职能,加强和改进价格公共服务。
《实施意见》从组织领导、法制建设、舆论引导和责任落实等方面明确了具体保障措施,为价格机制改革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王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