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加强非煤矿山排土场安全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排土场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因灾害性天气导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度汛,省安全监管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排土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一要切实加强对排土场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借鉴政府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包保尾矿库工作经验,将排土场的安全监管纳入包保责任制工作中。切实加强对排土场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的排土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至停止废石弃土排放。对受隐患威胁的下游人员,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转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排土场的矿山企业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二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排土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排土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保证排土场安全所需经费。把排土场安全评价工作纳入矿山安全评价之中,由有资质的中介技术机构每3年对排土场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加强对隐患的防范和治理工作,消除变形、裂缝、底鼓、滑坡等不安全因素。对地基构成安全影响的,应补做专门的地质勘探工作,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消灭危险级、病级排土场,确保排土场达到正常级。三要强化排土场周边安全管理。设有排土场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全面清理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边坡面、边坡脚扒渣捡矿等违规行为,保证排土场边坡稳定以及底层留存大块岩石。加强对排土场周边的安全检查和管理,严禁在安全距离范围内设有居民点或建设与排土场安全设施无关的其它建、构筑物,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采取有效措施,把潜在的危险消除在萌芽状态。矿山企业要提高矿产资源的回收率,降低排弃废石中的矿石混入率,从源头上杜绝扒渣捡矿行为。四要注重应急管理。督促企业制定排土场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管理责任,健全应急处置各项机制,加强员工岗位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明确事故或紧急状态下的避灾、救灾措施和处置程序,有计划地组织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险情,要科学、快速、有力、有序、有效施救,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通知》最后强调,针对当前全省防汛形势严峻实际,各地要加强执法检查工作,落实防汛责任制,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及时疏通排土场内外截洪沟,加强排土场和下游泥石流拦挡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的检查和巡查工作,确保安全可靠,满足防汛和日常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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