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出台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意见

26.09.2014  17:42

 

近日,蚌埠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要求各县区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社区矫正经费,按照每名社区服刑人员1500元/年的标准予以保障。

意见》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的开支范围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指导管理经费、工作业务经费和设备经费三大类,其中,工作指导管理经费包含宣传、人员培训、考核表彰及业务指导经费等;工作业务经费包括审前委托调查评估费、档案文书费、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入户走访、风险评估、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中产生的费用,组织押送、追逃等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车辆损耗、油料等费用;设备经费包括定位管理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及通讯费,信息管理系统购置及使用维护费,音响设备、通信网络设备购置费,专用车辆、办案警用器材购置费,档案管理设备及其它业务装备购置费等。

意见》还强调对经费使用要严格管理,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私分和浪费,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经费预算的追踪反馈和监督检查,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确保经费使用效益与安全。

 

(厅社区矫正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