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四举措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

16.03.2016  09:41

马鞍山市坚持从实际出发,主动探索,坚持依法管理和加强服务并重,维护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全市民族领域和谐和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职责任,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会议,研究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问题,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服务管理格局。

 

二是搭建多种平台,规范服务管理工作。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为抓手推进城市民族工作进社区,在少数民族较聚居社区建立服务点,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生活、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提供帮扶。建立市少数民族法律服务中心,为少数民族群众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设立少数民族劳动就业和权益保障一站式服务窗口,发放《少数民族服务指南》,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和民生信息等服务。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市、县区民族事务部门每年定期举办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政策法规培训班,提升外来务工经商少数民族人员法制意识和政策观念,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经商、务工、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建立完善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制度,定期开展慰问活动。充分发挥民族界上层人士和市少数民族联谊会成员优势,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常来往、交朋友,及时掌握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做好他们的思想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

 

四是加强地区联系,建立共管协作机制。主动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输出量大的四川阿坝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等地民族事务部门建立联系,加强合作,共同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突发事件。与凉山州民宗委签订了《关于共同做好来马就读凉山彝族自治州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工作的协议》,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跨区域协作机制,从源头抓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