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局全面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和“小饭桌”监管 

28.09.2014  12:59

滁州市局为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及“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多措并举,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确保师生饮食用餐安全。 

一是认真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与学校签订责任管理书,全市所有学校都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二是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联合市教育局开展了秋季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小饭桌等多项整治,重点检查“小饭桌”从业资格、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卫生设施(如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冷藏、留样等)等内容,严格按照“量化分级”的标准要求合理规范、合理布局,健全食品安全基本设施,强化管理,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加工关、贮藏关。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用药月”活动,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学校内部和周边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强化宣传教育。 

四是落实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将学校食堂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无证的学校食堂和幼儿园名单以及该单位的基本情况通报给市教育局,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