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04.07.2017  19:4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近日,中共阜阳市委办公室、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作为全市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档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为全市档案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给予了支持,创造了机遇。《实施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重要地位,指出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档案工作是各地各单位的重要职责。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提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

      《实施意见》强调,要积极推进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建立和完善档案档案管理新模式,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要加强档案工作领导、加大档案事业投入、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档案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要做好“三个体系”建设,通过加强档案资源前端控制、加强档案接收征集、加强重点项目档案监管、加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加强民生档案资源建设,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通过提供优质档案利用服务、强化档案服务功能、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建立健全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通过提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加强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
霍山县档案局加强夏季暨汛期安全检查工作
夏季是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多发、高发时节。档案局
歙县档案馆完成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馆藏档案的鉴定开放工作,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