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积极研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

26.06.2014  10:30

 

近日,省民委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对当前城市民族工作形势进行认真分析,对今后一段时间全省城市民族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认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全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迅速增长,全省少数民族散居化趋势明显,少数民族发展意识逐渐增强,对城市民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会议研究决定,今后一段时间全省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城市民族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与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主动搞好协调,注意发挥清真寺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在联系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的特殊作用,通过设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联络点、服务站、法律援助中心、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积极提供就业帮助、语言翻译、法律维权等方面的服务,为各族群众提供方便畅通的服务渠道。二是积极开展对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各地建立健全信息平台,密切联系沟通,全面了解和掌握城市少数民族特别是其中困难家庭的情况,及时反映和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通过重要节日看望慰问、家庭突发困难应急救助、结对帮扶、志愿者定向上门服务、购买社工服务等方式,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等方面遇到的特殊困难。并积极探索城市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帮扶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各族群众提供针对性更强的便捷服务,逐步建立健全完善的帮扶体系和长效机制。三是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各地充分利用展示橱窗、社区网站、市民学校、文化馆站、文化广场等活动阵地,不断创新和完善城市民族工作载体,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民族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努力活跃各族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为各族群众提供交流、联谊和参与社区建设的渠道,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互助合作。不断提高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

 

为支持和引导各地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省民委还商财政厅下拨专项经费到各市和直管县,并明确专项经费使用权责在各市民委及直管县民宗局,省民委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考评情况将作为下年度经费分配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