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制订制度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
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修养、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增强运用理论解决学校改革建设发展中现实问题的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合肥师范学院制订了《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明确了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人员组成、组织机构和学习时间,明确了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党史及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级党组织和主管部门的重要会议与文件精神;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院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法律、社会治理等有关方面的新知识;党委规定的其它学习内容。
《制度》规定,学习形式为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坚持自学为主,认真研读原著、原文,并做好读书笔记。集中学习采取专题报告与个人研读相结合,重点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文本学习与音像视听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考察相结合等方式。《制度》对学习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按照学校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集中学习实行签到记录制度,做到“三簿”(签到簿、会议记录簿、中心组成员个人笔记)完整齐全。加强学习档案管理,及时做好包括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资料、学习记录、学习总结、学习成果等各方面纸质与电子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严肃学习纪律,中心组集中学习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中心组组长请假,并履行相关请假手续,事后必须及时主动地安排补学并做好笔记。
《制度》还对监督考核作出了安排,并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学以致用、提高学习效果、注重经验总结的四点要求。(特约通讯员:刁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