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国土局加强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监管

27.06.2016  22:23
          一是严格准入。由规划利用科、耕保征管科和执法大队等共同对新增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的审批共同把关。审批前,积极引导尽量利用荒山、荒滩和原有建设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对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占用基本农田、是否存在未批先用等违法用地现象仔细审核,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用地行为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交由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二是强化批后监管。对全市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建立完整台账档案,由局执法大队开展不定期的巡查工作,及时掌握用地情况。对新增的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是否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面积以及停用后是否及时组织复耕等问题重点巡查,严防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避免违法案件发生。
        三是建立共同监管机制。市国土、林业、农业等部门对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纳入开展联合审核工作,并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
        四是加强宣传指导。加强对符合设施农用地条件经营者的指导,及时解决审批和备案过程出现的问题。(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