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中院出台《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实施方案》

19.11.2016  00:34
 

  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与沟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提高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认知度、认同度和满意度,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近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要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中心工作,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淮北中院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与各基层法院应通过走访、电话、电子邮箱、手机短信等方式联络定向结对的省、市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邀请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视察法院工作、参加法院相关会议、参与司法政策和有关司法改革的调研活动等,主动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建议。

  《方案》规定,全市法院要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作为联络工作的常规工作,对于全市法院公开审理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人大特别关注的案件,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要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及关注案件的办理工作,对代表委员的建议及关注案件,完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部门认真落实”的办理机制。

  为确保联络工作切实取得成效,淮北中院要求全市法院牢固树立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和意识,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联络工作,要将联络工作作为改进司法作风和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为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要推动联络工作由执法办案向日常工作延伸,要让代表、委员参与司法,也要让代表、委员全方位、多维度了解法院各项工作;要带着感情做联络工作,真心尊重代表、委员、真切依靠代表、委员、真诚服务代表、委员,积极回应代表委员所思所盼所忧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