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重点督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市粮食局:
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重点督查情况的通报》(安徽政务督查〔2015〕37期)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一并抓好落实。
一、认真开展“回头看”。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通报》要求,结合《安徽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粮食仓库建设维修技术导则》等4个配套文件要求,立即开展“回头看”,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缺补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任务。
二、加强整改落实。要针对督查和第三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在短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订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争取把维修改造工程打造成“示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三、严格督查验收。各地要对工作推进快、工程质量好的单位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工作滞后的单位和建设库点,开展督查问责。省政府将“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内容,加强对各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启动核查问责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皖粮仓联〔2015〕80号)的要求做好预验收和正式验收工作,确保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程序规范、质量优良、廉洁高效”。
四、做好资料归档。各地要按照工程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做好“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相关资料归档工作。要认真总结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情况,县粮食局11月下旬报市粮食局,市局综合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局。
联 系 人: 方政
电 话:0551-2889716,0551-62870531(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安徽省粮食局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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