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力促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
记者日前从安徽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安徽省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工作方案日前出台。我省将推动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创新审查方式,实现各级行政机关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将结合实际,明确合法性审查的重大事项,把事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重大事项全部纳入审查范围,探索建立行政机关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目录制度。研究确定重大事项作出主体、程序及内容合法性的审查标准。明确重大事项作出主体的资格,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确定作出主体的职责权限;明确重大事项作出的必经环节、期限和形式,坚持程序的独立性和程序正当的原则;明确重大事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以及对法外设权,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判断标准。
审查流程和审查方式方面,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将完善审查程序制度,编制重大事项报送审查、组织审查、意见反馈等各环节工作流程。明确重大事项承办单位、决策机关办公厅(室)、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责分工、岗位责任和工作时限。探索行之有效的审查工作方式方法,除书面审查外,采取调研、听取意见、咨询论证等多种方式,注重研判重大事项的背景及其适当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借助外脑,注重发挥相关部门、科研机构、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协助审查的作用。探索建立公众参与审查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2014年,省政府就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出台意见,明确所有重大事项决策方案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研究。2015年,省政府法制办共办理省政府办公厅转送合法性审查的重大事项605件。去年底,省政府出台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省级政府层面合法性审查各项工作制度。此次工作方案的出台,将推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向市县拓展,确保重大决策依法合规。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 汪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