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副部长侯建国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

17.02.2016  10:44

2月16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批项目指南正式发布。这意味着,作为国家科技计划改革重中之重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正式实施,改革工作迈出具有决定意义的一大步。

2014年底,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全面启动。按照《国务院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简称国发64号文件),新的国家科技计划被优化整合为五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

一年来,新的科技计划体系脉络尽显,科技体制改革在稳打稳扎中步入深水区。为何率先启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从项目形成的体制、机制上来说,新的科技计划有何不同?未来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重点落在何处?就此,科技部副部长侯建国接受科技日报记者专访答疑释惑。

记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率先试点改革的背景是什么?对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意义何在?一年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展怎样?

侯建国:国家计划管理改革的核心任务就是要按照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提高科技计划的效率,增强创新能力,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构建新的科技计划体系框架和布局,着力解决制约我国科技计划引领带动创新发展的深层次重大问题。遵循科技发展的客观规律,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在构建新的科技计划体系框架和布局方面,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五类计划中最早启动的一项改革,也是整合力度最大的一个计划,以前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及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都在其中。从功能定位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要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行业提供科技支撑,涉及面广,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它的改革具有标杆作用,也肩负着为其他四类计划的优化整合和管理改革“架桥铺路”的重要使命,要通过改革后的新机制发挥出更加高效的创新供给能力,充分验证改革措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为此,改革启动一年来,各部门、各方专家通力协作,付出大量心血和努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终于正式启动实施,集中体现了改革进行至今各项工作取得的实质性进展,也为改革的最终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记者:与以往的科技计划相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革新性体现在哪里?

侯建国:以往的科技计划是根据研发阶段的不同而归类,比如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而此次启动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各个重点专项,都是全链条创新设计和一体化组织实施,统筹衔接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等各环节工作,加速基础前沿最新成果的转化和对应用技术发展的带动,更加主动有效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不仅是需求征集、项目凝练方面的改变,项目论证、布局决策等方面,也都体现了重点研发计划在组织实施方面的革新性。在组织实施中,根据国发64号文件和11号文件的精神,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力度,提出了新的项目形成机制和管理流程。

在专项论证过程中,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依靠专家,多层次多角度充分论证。既保证各重点专项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又从领域均衡和学科持续发展、专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实施方案的成熟度等角度进行总体考虑,确保重点专项的整体布局设计与国家宏观战略需求一致。在布局决策上,充分利用部际联席会议决策机制,做到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同时,综合考虑部门共识度、领域科技发展均衡性以及财力可能,形成了59个重点专项的总体布局和优先启动36个重点专项的相关建议,经国家科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得到国务院批准。

记者:请您介绍下2016年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形成机制?

侯建国:为广泛征集全社会关于科技创新的重大需求,2015年初,科技部面向各部门、地方及相关行业协会印发重点研发任务征集通知,并征集了2698项研发任务建议。基于此,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如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互联网+等,会同各部门凝练形成8个方面62个任务方向,既贯彻落实了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又体现了行业科技需求和领域的均衡发展。

之后,共有50多个部门、20多个行业协会及地方、全国近900名高层次专家参与编制和讨论,形成59个重点专项的实施方案。值得关注的是,特邀咨评委会同240多位领域专家,分7组对重点研发计划2016年重点专项进行咨询评议,这是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启动实施以来,特邀咨评委对国家科技计划未来布局进行的首次全局性、大规模咨询评议,对部际联席会议形成决策参考。

记者:在指南编制和组织申报上,如何保障新科技计划组织实施中的“公平、公开、公正”?

侯建国:我们主要是通过着重做好“制度、透明、自律”三个方面的工作,来保障新科技计划组织实施中的“公平、公开、公正”。

在制度建设方面,我们下了很大力气,首先是制定和发布了一批管理制度,包括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项目立项管理程序、专业机构管理规定等,明确各个管理环节上的不同管理主体的分工与责任。其次是通过具体制度来确保评审立项等环节的管理工作有序规范。比如专业机构在评审中要从统一专家库中按照规定的资质和数量要求随机抽取,不能选择性的使用专家,还要执行严格的专家回避制度,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请和评审相关项目等,将“运动员”和“裁判员”彻底分开。第三是所有的受理评审过程都要做到痕迹化管理,随时备查。

在信息透明方面,我们也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加强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如在发布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时,同步公布指南编写专家组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形式审查责任人等,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也要公开公示,力求在项目管理源头就公开透明、责任明确。同时,结合前期6个试点重点专项的申报组织工作经验,整理了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将与指南一起公布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方便申报者查阅、解惑,高效率准备申报材料,节约时间精力。

在建章立制、公开透明之外,我们也要求参与重点研发计划工作人员和科学家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通过提高专家和工作人员的行为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在进行项目申报时,申报单位和申报负责人都要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杜绝五项有可能影响公平评审的行为;项目评审专家也要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遵守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科技部和专业机构的工作人员,更要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这类措施与前面所说的各项制度相配合,发挥综合效应。

记者:下一步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重点将落在何处?

侯建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正式启动实施,标志着国家科技计划改革向前迈出一大步,但后面的改革任务还十分艰巨、繁重。

接下来的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要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前沿,突出问题导向,凝聚目标;二是要在评审等管理环节中做到更加公开透明,把任务项目交给最合适的团队和科学家;三是既要做好立项工作,更要做好过程管理工作,提升创新绩效,更加注重科研质量;四是要完善规章制度,更加注重管理细节;五是要加强主动服务,更加关注和响应科技界的诉求。

在2016年中,我们将围绕“十三五”科技规划的制定落实,充分发挥新机制下科技资源统筹配置和各行业、部门的优势,严格按照64号文件的精神和中央改革办的要求,在3年过渡期内完成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全部主体改革任务,将科技计划优化整合、专业机构改建、监督评估体系和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齐抓并进,加快形成计划管理新常态,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任务的不断落实,尽早建立完善新型计划管理体系,提高国家科技计划的创新供给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