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15.05.2015  11:27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5月15日讯     (来源:中国经济林发展报告2013)森林价值的存在仅仅相对于被人类利用而言。随着人类社会生产方式不断进步,对森林价值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入。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曾经将森林划分为五大林种: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薪炭林、特用林。经济林由此而得以明确定位。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森林的价值又有了新的认识。目前森林被普遍认为具有生态、经济和社会等三大价值。由于森林的社会价值边界比较模糊,而且与生态、经济价值难以截然分开,于是我国又将森林划分为生态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别。而在这两大森林类别中,原来五大林种之一的经济林属于何种类别?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没有很好地解决。因此,怎样在新的森林价值体系中确立经济林的地位及其发展方向需要进行理论和实践探索。尤其是实践探索更为重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2013年,国家林业局造林司与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协同组织了从国家林业局到省、地、县级林业基层单位,自上而下对我国经济林发展现状进行了一次较全面的摸底调查。并在这次调查的基础上形成《全国经济林发展报告2013》,本报告着重反映2010年、2012年两年全国各省(区、市)以及各地、县级单位经济林面积和产量等反映经济林价值相关的相关指标,旨在为客观论证经济林在林业和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提供依据,为正确认识和把握经济林发展方向提供决策参考。
      这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只有在不断的探索中才能分析和把握其客观规律,得出有价值的结论。 本报告由于系第一次编写,在数据采集、文字整理、章节内容上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欢迎读者批评指正,并提出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