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工商局积极落实113项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

03.12.2014  18:08

  10月23日,国务院再次取消和下放了部分工商注册登记前置事项,并决定把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加上今年8月份,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31项工商登记事项,共有11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了后置审批。为将11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创业投资便利化,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安庆市工商局多措并举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

  一是理清思路,统一思想。市工商局将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作为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促进安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认真学习,加强宣传。市工商局迅速组织登记注册及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加强培训,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都熟练掌握已取消、下放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全面掌握登记流程,提升注册登记服务效能。并结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做好《决定》的宣传解释工作,通过网站、宣传栏、印制服务指南、咨询办事窗口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开公示,利用多种形式多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使各类投资主体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激发市场主体投资创业热情。

  三是联系实际,确保落实。市工商局要求对《决定》中明确取消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交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对已下放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要准确告知申请人审批机关;对由前置改为后置的工商登记事项,一律不得再要求提交前置材料。同时告知当事人必须取得相关审批部门批准文件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的经营。此外,市工商局还积极加强与审批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已登记企业信息的后续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