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男子寻刺激多次在公共场所纵火 烧毁汽车和垃圾桶
28.11.2014 12:16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今年45岁的伍某为寻求刺激,多次在公共场所放火取乐。日前,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伍某行为构成放火罪,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1到4月份,伍某为了寻求刺激,先后三次在凌晨来到马鞍山市花山区幸福广场,用打火机纵火,烧毁广场上的气垫蹦床及数辆儿童玩具车和玩具飞机,又先后多次在居民小区、沿街商铺用打火机纵火,烧毁 汽车 、轮胎、门面房甚至垃圾桶,并乐此不疲。(陈嗣 记者 张发平)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28.11.2014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