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广州总部被查“刷屏” 已收到禁令
Uber广州总部被查的消息在微博、微信朋友圈上“刷屏”,足见其影响力之大。实际上,据不完全统计,Uber已收到14个国家和地区的禁令,甚至在其“出生地”美国,爱达荷、阿拉斯加等几个州也明令封杀。
首先应明确的是,相关部门查处Uber,是因为其利用私家车从事“私租车”服务,涉嫌非法营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有明文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相关的处罚措施除了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包括惩罚性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只要在未来的调查中认定其非法营运属实,相关部门的查处行动完全是依法办事,职责所在。
但另一方面,Uber被查后网络上一片“声援”之声,又不得不引人深思。有媒体报道,杭州的“专车”规模已接近正规出租车总量的四成。相信在广州,连同Uber在内的各种“专车”也不是小数目。短短几个月时间,专车服务能以摧枯拉朽之势占领市场,根本原因还是这种服务模式满足了巨大的市场需求。
现行出租车管理模式存在两个层面上的“两难局面”。一是数量不平衡,车多了,司机收入就少,车少了老百姓就遭遇“打车难”;二是时段不平衡,若按平峰时期的需求量确定出租车数量,高峰期就会捉襟见肘,若按高峰期需求量投放,在平峰期又是巨大的浪费。反观专车服务,因为互联网的介入,使得社会资源得到了更合理的配置。一些平时闲置或只为一个家庭服务的车辆,参与运营提高了用车效率,对减轻交通压力很有好处。从某种程度上说,专车就是市场调节的结果,公共服务提供者无须投入,只要允许市场自行调配,让专车为出租车“削峰填谷”,就是一个甚为理想的解决方案。
有关部门在其通报中提到,“交通运输执法只区分合法营运与非法营运”。这句话再次强调了查处是按章办事,但“章”有没有改变的可能呢?除了查处与放任这两个选项外,还有没有第三条道路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当务之急是就专车运营的种种争议,首先展开一场公开透明、具有建设性的博弈过程,让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市民、管理部门、出租车从业人员等都表达出自己的意见。最终是通过修法寻求开禁,还是坚持打击专车,各种意见都应在这场博弈当中充分交流。
毋庸置疑,出租车运营在全世界相当一部分地区都属于特许经营。一方面,其特许经营的稀缺资源理应要求市场进入者支付相应的对价;另一方面,也必然要求一定的准入门槛,尤其在安全性方面。但是,这样的准入条件和对价,监管部门同样可以以之要求Uber、规范Uber,想必一直宣称“积极配合”的Uber亦不会拒绝,如此,岂不远胜于一禁了之的“双输”局面?
同时,相关利益方在这场变革和博弈中更须秉持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法治精神,防止动辄以“停运”的方式企图迫使相关机构就范。各方都在法治轨道内,在安全与效率中寻求平衡,在意见分歧之中取得最大公约数,新兴的专车服务才有望被纳入规范管理之中,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作用。
责编:牛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