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 宣州区卫生局“五项制度”落实“两非”案件源头预防工作

23.10.2014  10:56
      一是落实备案登记制度。 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从事B超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护人员信息登记备案,建立从业人员信息库,严禁未经许可从事B超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个体诊所、卫生室开展相关业务。同时严把医疗机构、诊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关。       二是落实核实查验制度。 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管理职责和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对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终止妊娠手术证明》进行核实查验,严格把关,依法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三是落实公开承诺制度。 通过举办从业人员人口计生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培训班,引导医护人员知法、懂法,依法开展工作,要求从业人员公开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实施“两非”行为。       四是落实巡查督查制度。 区卫生监督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巡查,查B超室,看警示牌是否上墙;查信息平台通报,看入院分娩、B超检查、计生手术等是否及时录入通报。       五是落实信息共享制度。 区卫生局与人口计生部门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实行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并积极做好统计监测工作,不断提高综合治理工作水平。(汪正亮)